中亿丰(苏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利用现有码头占地面积1709平方米,1个50吨级泊位(泊位长度70m,岸线长度120.3m),淘汰原有的1套输送设施,新增1套智能化输送设施等设备,年输入普通货物22万吨。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HJ/T394-2007)及有关文件的规定,受中亿丰(苏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苏中之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指导其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HJ/T394-2007)有关规定,为了了解公众对工程施工期及试运行期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以及工程建设对工程影响范围内居民工作和生活的影响情况,需开展公众意见调查,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
码头设备优化提升项目。
(二)建设项目工程概况
中亿丰(苏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利用现有码头占地面积1709平方米,1个50吨级泊位(泊位长度70m,岸线长度120.3m),淘汰原有的1套输送设施,新增1套智能化输送设施等设备,年输入普通货物22万吨。
(三)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亿丰(苏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殷琪
联系电话:18662334921
通讯地址:常熟市东南街道澎湖路9号
(四)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指导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苏中之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顾工
联系电话:0512-83818585
通讯地址:常熟市海虞镇学前路28号常熟奥特莱斯A3幢202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a)工程施工期是否发生过环境污染事件或扰民事件。
b)公众对建设项目施工期、试运行期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和可能存在的环境影响方式的看法与认识。
e)公众对建设项目施工期、试运行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效果的满意度。
d)公众最关注的环境及希望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e)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评价。
(六)征求意见的方式及时间
本项目附近受本项目影响或其他关心本项目建设及其环境影响的公众,可以通过来访、传真、电话或填写公众意见表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指导单位发表关于本项目施工期、试运行期的相关意见、看法。
公告期限:起始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24日,公示至项目召开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
附件:意见表